跳到主要內容區
校內單位借用
1、教具借用以教學上課使用為優先(社團請先洽學務處課外活動組)

2、借用流程:

教具室→採手工填單(並憑學生證借出)

  • 教具盒(手握式麥克風)

  • 筆記型電腦

  • 攜帶式投影機

  • 手提式擴音箱

  • 光學投影機(OVER_HEAD PROJECTOR)

  • 粉筆、板擦、白板筆、白板擦領用

  • 雷射簡報器(綠光)

  • 訊號線材

教具借用注意事項

1、教具室開放時間:上課日07:30~18:30

2、夜間課程若須借用教具,請務必於隔日早上07:50前歸還至教具室,避免影響白天課程使用。

3、教具盒等教具依教室課表使用時間借出,使用完畢請盡速歸還。

4、教室及教具使用上有任何問題,請盡速向教務處反應處理。

5、筆記型電腦及攜帶式投影機預借時間,於一週前開放登記。

6、若教室E化設備或投影機故障短時間無法處理完修,請同學先至教具室借筆記型電腦及攜帶式投影機上課。

7、故障反應分機:5082 、537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