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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輔導作業(補救教學課程)申請作業

一、本校學習規劃辦公室為提供學習有困難之學生輔導教學,特提供學業輔導員經費補助,來解決學生課業疑難並提昇其學習成效。

二、申請名額:15門課程。

三、申請方式:每個課程開班學生人數至少3人為原則,若低於3人者,須詳述申請原因送交學習規劃辦公室審查。

四、申請時間:開學後第4周起,開放申請,經學習規劃辦公室審核後,即可施行。

五、欲申請者,請於申請表上提供可學業輔導之學業輔導員及其受輔導學生之名單,本辦公室將提供學業輔導員鐘點費(每小時206元),每次輔導後學業輔導員需填寫輔導紀錄。

六、申請表如附件。

七、聯絡人:學習規劃辦公室翁岑卉(Tsen-Hui Weng),分機3120E-MAILD000018908@cgu.edu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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